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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饮料宣传为奶粉被停业?母婴行业人员的一记警钟

发布时间:2021-10-28 09:56:18

近期,湖南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逐步水落石出,调查组结果为廖某军夫妇经营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将“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宣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涉嫌虚假宣传属违法行为,目前涉事的永兴县爱婴坊母婴店已暂停营业,调查组将进一步深入调查,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固体饮料宣传为奶粉被停业

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进行适当的广告宣传是每家门店都会采取的手段,但是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是不同的定义,比如这次事件中的“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并不属于婴幼儿奶粉系列,并且外包装上明确标注蛋白固体饮料,只是涉事门店没有分清楚出固体蛋白饮料和奶粉的区别,而把固体蛋白饮料宣传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从而导致5名儿童不同程度存在营养不良、体重偏轻、身高偏矮、维生素D3摄入不足等情况。

固体蛋白饮料宣传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不论是企业,经销商,还是门店,在售卖婴幼儿健康产品或者服务的时候,必须要把专业放在第一位,把婴幼儿健康放在第一位,这次事件不论门店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行为,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市场秩序出现了动荡了,这对刚从疫情恢复过来的母婴行业来说,无疑是一次阵痛。

固体蛋白饮料宣传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对于母婴行业从业人员来说,不断的学习和进步是必须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执行标准是GB25596-2010,而且只有通过了配方注册和工厂认证许可的企业才有资格生产特配食品配方奶粉,门店一定要重视,不断的学习和了解市场及产品。

不同年龄段婴幼儿对营养需求分析

  • 0-6个月婴幼儿:全部依赖母乳(或一段配方奶粉)

  • 6-12个月幼儿:一半母乳(或二段配方奶粉),一半辅食

  • 12-24个月幼儿:三分之一母乳(或三段配方奶粉),三分之二固体食物

  • 2岁-3岁的幼儿:母乳逐步断奶,配方奶粉采取四段或者换为普通牛奶

一字之差,配方奶不等于配方粉

配方粉是主食的补充,但是不能代替母乳或者配方奶。一般配方粉的配料前几位是玉米糖浆、糖、植物混合油、玉米糊精等,并不能代替配方奶,配方粉一般用来弥补孩子挑食习惯的。

特殊医学配方食品监管严格,处罚极重

宁波特壹“佳瑞宝”和金大洋“敏康宝”“特能舒疸”的产品的固体饮料事件违法所得才2万多,罚款200多万;上海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产品未通过临床试验,也未完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的情况下,因为夸大宣传被处罚款40万元;这次的湖南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到目前为止,门店直接停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建军被免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长曹石顺被免职

固体饮料宣传为奶粉被处罚

如何避免婴幼儿食品违法事件

进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依次进入“网上办事”-“食品”,会出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等各种食品的分类,再点击右侧的“公示”在跳出的页面出入名字就可以查到这款食品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注册的了。

如何避免婴幼儿食品违法事件

湖南永兴县“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的调查还在继续,后续的处罚也不会停止,而这给我们母婴行业人一记警钟,在婴幼儿健康方面,不可疏忽,更不可虚假宣传,在不了解产品的前提下要先学习,认清楚产品再进行售卖是对顾客的负责,也是对中国婴幼儿健康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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